一、国企监察专员权力大吗?
国企监察专员有一定权利,但也要时刻想着身上的责任和广大职工的利益。
1、对信访、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负责。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阻挠。
2、对涉密工作,负有防止秘密泄露的责任,有权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
检查与考核
1、纪检监察部负责人检查和考核纪检监察员的工作。
2、超标准完成或未按标准完成任务,视程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二、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监察机关的监察对?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三、县级纪委监察委升职空间大吗?监察官待遇近期(5年)内会实现吗?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去县级纪委监察委亏否?
想进步去纪委是不亏的
抛去关系因素不谈
纪委提拔副科级,基本上可以去全县的所有副科级岗位,这就算领导干部了
法院的领导干部岗位只有院领导那几个位置才算
话说回来,法院法官的工资一般比同级别其他公务员高不少。我们这边公务员拿9的话,法官可以拿14。
要钱还是要进步空间就看个人取舍了
四、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哪个力度大?
1、劳动监察是行政程序,速度快;
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正性有保证,但速度比较慢。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在二个月结案,用人单位如果拒不履行裁决结果的话,你还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败诉方上诉到了法院,时间就更长了。
3、劳动监察一般受理无争议案件
4、劳动仲裁一般受理的是有争议的案件,一般这类案件需要通过仲裁活动中的审理确认双方当事人各需承担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舆论监察
舆论监察的重要性
舆论监察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舆论监察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媒体上的信息,了解公众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看法和态度,从而掌握社会舆论的动态和趋势。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监察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以便准确判断和分析舆论的走向,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良舆论的扩散和蔓延。舆论监察的方法
舆论监察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媒体监测: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如新闻网站、社交媒体、论坛等)收集信息,了解公众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看法和态度。 2. 舆情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挖掘其中的趋势、热点和敏感话题。 3.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将监测和分析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或机构,为其决策提供参考。 4. 引导干预:针对不良舆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干预,避免其扩散和蔓延。舆论监察与法律的关系
舆论监察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舆论监察可以为法律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案件。另一方面,法律也可以为舆论监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中,舆论监察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将更加紧密和重要。如何提高舆论监察的效果
要提高舆论监察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舆论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培训和交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队伍。 2. 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优化监测手段和方法,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收集和分析信息。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社会舆论挑战,形成合力,提高舆论应对能力。 4. 注重舆情引导:加强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引导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舆论监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加强重视和投入。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及注重舆情引导等措施,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舆论监察的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六、什么是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根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所谓具有行政法律效力,是指被监察部门或者人员在接到监察决定后,必须履行监察决所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按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遇有下列情况时,可以作出监察决定。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本项是对监察机关行使行政处分权的规定。根据本项规定,监察机关在立案调查的基础上,有权对违反政纪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监察机关在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对监察对象行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具体作法上可以根据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直接行使处分权的程序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涉及经济违纪的占有相当比例,为了保证监察机关及时有效地查处案件,教育干部,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监察机关对因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取得非法收入的监察对象,经过立案查处,不仅可以对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对其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还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所取得的财物给予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即必须是法律、法规有明确授权的。例如,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的公共财物和贿赂财物及其他违法所得,监察机关可以以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有关主管机关对违法违纪案件行使行政处罚的,如偷税、漏税、走私、赌博等,应移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去处理。 本条(一)至(二)项规定的情况,既可以作出监察决定也可以提出监察建议。另一种情况是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只能提出监察建议。至于在哪种情况下应当直接作出监察决定,哪种情况下提出监察建议,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本着有利于行政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监察事项妥善处理,有利于行政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原则来确定。
七、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
八、纪检监察干部,为监察官要做什么准备?
做好本职工作,保持平常心。
九、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部门
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部门的作用与职责
国家监察机关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监察部门则是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单位内设立的反腐败机构。两者都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维护国家政权、保障人民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监察机关的作用与职责
国家监察机关是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与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依法行使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察权力,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 负责依法查处涉嫌腐败的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 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清廉政府;
- 加强对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国家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腐败犯罪的合力。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反腐败斗争,树立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监察部门的作用与职责
监察部门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和单位内的反腐败机构,其作用与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贯彻落实国家反腐败政策,加强地方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
- 开展行政监察,促进公务员廉洁从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 负责查处本地区、本单位的腐败案件,保护人民利益;
- 加强与国家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作战,共同打击腐败。
监察部门在职责履行中,要注重与宣传部门、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还要提高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树立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部门之间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部门虽然职责不同,但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互动关系:
- 国家监察机关是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败机构,具有统一监察权力,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监察部门是地方各级政府和单位内的反腐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监察工作。
- 国家监察机关在重大腐败案件和涉及多地区、多单位的腐败问题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和调查力度;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本地区、本单位的腐败问题,更为熟悉地方情况。
- 国家监察机关会根据需要,与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指导,共同推进反腐败工作;监察部门则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有助于形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监察网络,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反腐败工作的高效运行。
结语
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肩负重要使命,其作用与职责各有侧重,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二者将进一步强化合作,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建设廉洁政府、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十、监察培训心得
监察培训心得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监察工作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为了提高监察机构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开展监察培训。作为一名参与监察培训的幸运儿,我深有感触,今天我将会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监察培训心得。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监察工作的本质是为党和人民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好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责任。在培训中,我们被重点强调了政治站位的重要性。监察人员要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党的意识,切实增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执行力。只有站稳政治立场,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到依法执纪、公正执法。
深化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是提高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基础。监察培训中,我们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监察法律法规等基本理论,加深对监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监察工作质量。
加强职业素养
监察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培训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方式,加强了对职业道德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高标准、严要求的重要性。作为监察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自身操守,做到廉洁奉公、严格自律。
提高业务能力
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监察工作中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包括案件调查、行政复议、监察执法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操作,我们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养,增强了监察工作的实操能力。只有掌握了扎实的基本功,才能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推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沟通合作
监察工作需要多部门、多人员的协同配合。在培训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团队合作的训练,学习了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方法。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合作,才能更好地推动监察工作的有序进行,实现监察工作的高效运转。
不断创新思维方式
在现代社会,监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培训中,我们被鼓励要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只有保持创新思维,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路径,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推动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总结
通过这次监察培训,我深刻认识到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也更加坚定了从事监察工作的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的监察工作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和进步。